6月17日,学院在大礼堂召开全院教职工会议,通报《城市学院机构设置与定岗定编方案》、《城市学院教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学院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三个管理办法。这三个管理办法已按程序得到了学院教代会和工会代表大会以及董事会的表决通过,目前已进入到实施阶段。
行政副院长张林博士首先向与会人员解读了三个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文件依据、原则和内容,以及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据介绍,城市学院自2003年创办以来,学院关于岗位设置、人员定编、绩效考核、薪酬分配方面的管理,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规范、科学、系统的规定与办法。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目前学院已具备了各方面的条件,迫切需要建立一整套既能激励教职工积极性,又能促进学院科学发展的行之有效的薪酬分配等管理办法。
张副院长说,这次人事制度的改革方案包括岗位设置、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等内容。从各方面的反映来看,认为这些办法科学、合理、可行,是结构性的工资改革,引入了绩效工资的概念,体现了薪酬封顶、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薪酬互通接轨、公开透明的晋升条件和建立长效的晋升机制等原则。
院长安少华教授、党委书记朱志德副研究员就如何贯彻实施三个管理办法发表了重要讲话。他们指出,城市学院已进入“树品牌、创特色”的关键时期,下半年在校生将达到8500人的规模,出台这些办法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这也是市委、市政府和学院对教职工的关怀,希望大家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化关怀为力量,进一步振奋精神,增强主人翁意识和危机意识,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珍惜工作机会,关爱广大学生,视教学质量和学院的科学发展为生命,为办好学院献计出力。要全面正确理解这次改革的目的,正确处理奉献与索取、个人与全局、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合理合法提出自己的诉求,使改革达到完美至善的目的。
安少华院长还就暑假的主要工作作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