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五周年院庆工作总体方案》业经院长书记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项目组、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方案的要求,结合本组、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就方案的落实做出具体计划和时间安排表,并将计划和时间安排表于4月10日前报送院庆办公室曾少烘处,地点:4号楼403办公室,电话:22680818(内线4818)。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五周年院庆工作总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