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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
学院党委中心组(扩大)举办反腐倡廉讲座
2009-04-03
作者:何帅森
审核:何鹏举
发文单位:学校要闻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广华做反腐倡廉专题讲座



       党委书记朱志德作总结讲话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让党员、干部共同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4月2日,学院党委中心组(扩大)特邀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广华来我院做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学院领导安少华、朱志德、程发良、朱冰、张林,院督学陈丁堂以及各系(部)、院机关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会议首先传达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监察局认真学习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曾广华副检察长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以生动的案例详细介绍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背景、出台过程、成果,解读了2008年11月14日“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

曾副检察长在谈及商业贿赂危害时说,商业贿赂背离了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损害的不仅是一个单位甚至是国家的形象,也破坏了投资环境。东莞市仅外资企业就有14000多家,查办商业贿赂任务非常艰巨,必须常抓不懈。

在分析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现象时,他进一步指出,近年来,高校职务犯罪占全国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比率在上升,呈现出犯罪数额大,群体犯案多,发案部门集中在掌管人、财、物权力的职能部门等特点。打击商业贿赂,必须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打击威慑力,让干部不想贪、不能贪,也不敢贪。

党委书记朱志德作总结讲话时说,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历来是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院改革发展的“基础工程”与保障条件。今天参加学习的同志,手中都不同程度地掌握了一定的权利,希望大家增强自律意识,远离商业贿赂,干干净净办事,清清白白做人,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把学院建设成神圣高雅的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