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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
政法系学生赴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
2010-03-24
作者:曹回贵
审核:何鹏举
发文单位:学校要闻

3月23日,由我院政法系08级法学专业14名学生组成的第一批社会实践小组,赴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践学习。

在实践动员会议上,政法系主任刘杰教授、法学教研室主任危兆宾博士分别发表讲话,希望同学们在实践过程中,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和管理,注意安全。

据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我院政法系商定,法学专业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分批次赴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专业实践,近距离接触各种法律案件的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