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体系如何向教学体系转化?4月15日,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就这一问题在1309室召开专题研讨会。该课题第二负责人、党委书记朱志德副研究员,院督学、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主任陈丁堂教授,宣传部部长何鹏举,高教评价中心屠大华教授,教务处副处长谭汪洋副教授及教学部全体教师参加了会议。
研讨会上,朱志德副研究员强调,包括《基础课》在内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必须达到三个境界:第一境界是对基本知识的学习认知(主要是对理论的学习);第二境界是在认知的基础上融合自己的看法和见解;第三境界是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是学习的目的所在。其他老师也围绕“如何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这个主题纷纷发言。
陈丁堂教授提出,《基础课》的教学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以教材为纲,以学生为本;二、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三、要将学生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和未来的需要与教学内容结合;四、在教学过程中及教学方法上都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与会人员对这些原则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介绍各自的经验、发表意见和建议。
高教评价中心屠大华教授认为,这种活动拓宽了视野,引发了许多思考,是一种很好的教研活动形式。思政部副主任石志民副教授表示,思政部还要对省级精品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进行精雕细琢,陆续举办一些教学研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