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独立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函〔2011〕17号)的有关精神,现将我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的有关材料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9月21日——9月30日,共10天。
受理单位:评建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庆
电话:22682353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